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刪除郵件紀錄區

這一頁列出所有被過濾規則「直接刪除」動作處理掉的郵件。這些信件在規則命中時就已被攔下、不會投遞到後端信箱,本頁保留記錄供您事後查證,必要時也能把原信重新發送出去。

什麼時候會用到這一頁:

  • 有人反映「我明明沒收到某封信」,要確認是不是被過濾規則擋掉了
  • 誤設了一條「直接刪除」規則,把正常信件也刪了,需要確認範圍
  • 發現某封被誤刪的信很重要,想把它救回來

表格欄位

欄位 顯示內容
時間 郵件被處理的時間。可排序,也可用日期區間篩選
方向 收信或發信。可排序,可用下拉篩選
規則 命中的過濾規則名稱。可排序、可搜尋
主旨 信件主旨。點選主旨可開啟郵件檢視器,查看原信完整內容與附件
寄件人 寄件者位址,下方小字顯示來源 IP
認證 寄件的認證資訊(若為已認證的連線)
收件人 原始收件者
大小 信件大小
附件 附件圖示與數量

排序的小陷阱:畫面上「認證」與「收件人」兩欄的標題看起來可以點擊排序,但實際上點了不會生效(系統只接受時間、方向、規則、主旨、寄件人、大小這六個欄位排序),畫面會維持原本的排序。這是已知的顯示瑕疵,不是您的操作錯誤。

查詢、排序與整理

  • 搜尋框:可搜尋寄件人、主旨、收件人、來源 IP、規則名稱五個欄位。不包含「認證」與「大小」,用這兩個欄位的內容去搜是找不到的。畫面提示為「搜尋主旨、寄件人、收件人、比對規則…」
  • 日期區間:可指定起訖日期,只看某段時間的紀錄
  • 欄位篩選:時間、方向、主旨、寄件人、認證、收件人、大小各有對應的篩選器(文字、下拉、範圍)
  • 排序:實際可排序的欄位為時間、方向、規則、主旨、寄件人、大小六個,預設依時間由新到舊
  • 每頁筆數:預設 20 筆,可調整(系統接受 10 到 1000)

對選取的郵件執行的四個動作

勾選一列或多筆後,表格上方會出現四個按鈕。「一次最多處理 200 封」,超過會請您分批。

重新發送

以原收件者重新投遞原信,並且重新經過一次過濾管線。確認視窗為「確定重新發送選取的 N 封信?(將以原收件者重投,重新經過過濾管線)」,說明文字為「原信將以原收件者重投(重新經過過濾管線)。此動作會留下稽核記錄。」

⚠️ 因為會重新經過過濾管線,同一條「直接刪除」規則很可能再次命中,信件又回到這一頁。若您要救回的信仍符合刪除條件,請先調整或停用該規則,再重新發送。

發送給

以原寄件者把原信重投給新的收件者。確認視窗為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發送給新收件者?」,說明為「輸入新收件者後,原信將以原寄件者重投給新收件者。」輸入欄標籤為「新收件者」,提示「收件者信箱,多個以空白/逗號分隔」,支援空白、逗號與分號分隔;未填會顯示「請輸入收件者」。

這個動作很適合「信被誤刪、但原本的收件者已經不需要了」的情況——直接把信轉給正確的人。

這是垃圾信/這不是垃圾信
  • 這是垃圾信:把原信複製到垃圾學習區,後續由垃圾郵件處理器學習。確認視窗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標記為垃圾信?」,說明「原信將複製到垃圾學習區(垃圾郵件處理器「立即學習」後納入規則訓練並自動清空)。」
  • 這不是垃圾信:複製到非垃圾學習區。確認視窗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標記為非垃圾信?」,說明「原信將複製到非垃圾學習區(垃圾郵件處理器「立即學習」後納入規則訓練並自動清空)。」

這兩個動作不會改變本頁的紀錄,只是把原信送去當訓練樣本;要讓訓練生效,還需要到(垃圾郵件處理器 / 舉報與學習)執行「立即學習」。

動作完成後畫面顯示「已完成 N 封信的動作」;若有部分失敗,會另外顯示「N 封失敗」並列出最多 5 筆明細(格式為 #編號 原因)。常見的失敗原因是「找不到原信檔(可能已被清理)」。每次動作都會留下稽核記錄,以日期、操作者與動作的小字顯示在該列主旨下方。

刪除選取(移除記錄)

勾選一列或多列後可按「刪除選取」把紀錄移除。沒勾選就按會顯示「請選取要刪除的項目」;刪除完成顯示「已刪除 N 筆記錄」。

⚠️ 刪除紀錄會一併刪除保存在系統上的原信檔案。系統的設計是:同一封信若被多條規則命中而產生多筆紀錄,原信檔由這些紀錄共用,要刪到最後一筆才會真正刪除檔案。也就是說:

  • 刪除紀錄後,該筆就無法再開啟檢視、也無法重新發送
  • 若同一封信還有其他紀錄存在,原信檔會保留,其他紀錄仍可正常檢視與重送
  • 這個動作無法復原

若您只是想讓清單乾淨一點、但還想保留把信救回來的能力,建議先不要刪除紀錄,等保留天數到期由系統自動清除。

常見情境:把誤刪的信救回來

  1. 用寄件人或主旨搜尋,找到那封信(必要時搭配日期區間縮小範圍)
  2. 點選主旨開啟郵件檢視器,確認內容確實是您要找的信
  3. 若原收件者仍需要這封信 → 勾選後按「重新發送」
  4. 若原收件者已不需要 → 按「發送給」,填新的收件者
  5. 若重送後又被同一條規則刪除 → 回到(郵件過濾器 / 過濾器設定)調整該規則的順序、條件或動作,再重試

注意事項

  • 「刪除選取」刪除紀錄時會連動刪除原信檔(同 qid 共用時保留到最後一筆),刪除後無法再檢視或重送
  • 「重新發送」會重新經過過濾管線,可能再次被同一條規則攔下
  • 「發送給」是以原寄件者名義重投,收件者看到的是原始寄件者,不是您
  • 記錄保留天數由(郵件過濾器 / 過濾器設定 : 保留天數)控制,逾期會自動刪除;本頁只保留該天數內的資料
  • 本頁只處理「被過濾規則刪除」的信;被垃圾郵件處理器隔離的信在(垃圾郵件處理器 / 隔離區查詢),兩者不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