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頁列出被過濾規則「阻擋待審」動作攔下的郵件。這些信件不會直接投遞,必須由規則指定的審核人員檢視後決定放行或拒絕;超過規則設定的逾時時間仍未處理時,系統會依「逾時動作」自動處置。本頁是待審郵件的查詢與稽核介面,實際的放行/拒絕決定在另一個「郵件審核」頁完成。
什麼時候會用到這一頁:
- 有人問「我寄的信是不是被你們系統擋住了」,想確認信件是否還在等待審核
- 想知道某條待審規則最近攔了多少信、都是誰審的、審核結果是什麼
- 逾期自動處置後想回溯「這封信最後是放行還是被刪除」
- 稽核「審核人員有沒有認真在處理待審信件」
不查這一頁的話:待審信件若一直沒人處理,超過逾時時間就會依規則的「逾時動作」自動被放行或刪除,事後只剩這裡的記錄可追。
表格欄位
- 時間:郵件被攔下的時間。可排序;篩選器為日期區間
- 方向:顯示為收信或寄信。可排序;篩選器為下拉選單
- 規則:命中的過濾規則名稱。可排序;文字篩選
- 主旨:點選主旨可開啟郵件檢視器,查看原信完整內容與附件。主旨下方會有兩種小字:
- 選取動作的稽核記錄:日期、操作者與動作(記載誰對這筆做過什麼)
- 本封郵件的審核決定記錄:格式為「動作: 審核者 時間」,放行以綠色顯示、拒絕以紅色顯示。這一行是判斷「這封信最後怎麼了」最直接的依據
- 寄件人:寄件者位址,下方小字顯示來源 IP。可排序;文字篩選
- 認證:寄件認證資訊。不能排序,可用文字篩選
- 收件人:原始收件者。不能排序,可用文字篩選
- 大小:郵件大小。可排序;範圍篩選
- 附件:附件圖示與數量
- 審核者:該規則指定的審核人員;若有多位會逐列顯示(同一封信佔多列或一列多行),方便您看出「這封信有哪幾個人可以審、誰審了」
決定放行或拒絕(在另一個頁面操作)
放行與拒絕不在本頁操作,而是在「郵件審核」頁進行。這一點最常讓使用者找不到按鈕,請特別注意:
- 規則的「審核通知信內容」中若使用
#LINK#變數,系統寄出的通知信會帶入每位審核人員專屬的審核連結 - 點選該連結會開啟審核頁(網址為
/filter/vet?skey=...),頁面顯示主旨、寄件人、收件人、時間與附件清單,並提供「查看郵件」「放行」「拒絕」 - 放行:將原信重新投遞給原收件者;拒絕:不投遞該信,只留下審核記錄
- 只有被指定為該規則審核人員的帳號,使用自己的連結才能審核;否則頁面會顯示「非審核者」與「你沒有權限審核此郵件」
- 超過規則的「逾時時間」後即無法再審核,頁面會顯示「此審核已於 :time 過期,將自動:動作」,並依規則的「逾時動作」自動處理(不動作、放行、刪除或評為垃圾郵件)
也就是說:要讓待審流程能用,規則的通知信內容一定要包含 #LINK#。若當初沒放 #LINK#,審核人員收到通知信卻沒有連結可點,只能請管理員到後台處理。
對選取的郵件執行的四個動作
勾選記錄後,表格上方工具列提供四個按鈕(一次最多 200 封,皆會先跳出確認視窗):
- 重新發送:以原收件者重新投遞原信,並重新經過過濾管線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重新發送選取的 N 封信?(將以原收件者重投,重新經過過濾管線)」
- ⚠️ 這等於跳過審核直接放行,而且會再走一次過濾管線,可能又被同一條待審規則攔下。若只是想放行,正確做法是請審核人員用通知信連結操作
- 發送給:輸入新的收件者(多個以空白或逗號分隔),以原寄件者將原信重投給新收件者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發送給新收件者?」;未填收件者會顯示「請輸入收件者」
- 這是垃圾信:將原信複製到垃圾學習區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標記為垃圾信?」
- 這不是垃圾信:將原信複製到非垃圾學習區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標記為非垃圾信?」
動作完成後畫面顯示「已完成 N 封信的動作」;部分失敗時顯示「N 封失敗」並列出最多 5 筆失敗明細(#編號 原因),常見原因是原信檔案已不存在。動作同樣會留下稽核記錄,顯示在主旨下方的小字。
查詢、排序與整理
- 搜尋框提示為「搜尋主旨、寄件人、收件人、比對規則…」,實際比對寄件人、主旨、收件人、來源 IP、規則名稱
- 日期區間可快速鎖定某段時間被攔下的信
- 篩選列:時間(日期區間)、方向(下拉)、主旨/寄件人/認證/收件人/規則(文字)、大小(範圍)
- 排序:時間、方向、規則、主旨、寄件人、大小可點擊標題排序;預設時間新到舊
- 每頁筆數預設 20,可調整(10~1000);另有「刷新」可手動更新
- 可勾選多筆按「刪除選取」移除記錄;未勾選時顯示「請選取要刪除的項目」,確認視窗為「確定要刪除選取的 N 筆記錄嗎?此操作無法復原。」,完成後顯示「已刪除 N 筆記錄」
注意事項
- 本頁是待審郵件的查詢與稽核介面;實際的放行/拒絕決定在「郵件審核」頁完成,兩者的記錄會互相對應
- 「刪除選取」不會代為放行或拒絕該封信。它只移除本頁的記錄,不會觸發逾時動作、也不會改變審核結果;但若該原信沒有被其他紀錄共用,原信檔案會一併刪除,之後就無法再檢視或審核
- 要真正放行一封信,請用審核連結操作或按「重新發送」;只是把記錄刪掉,信件不會因此投遞
- 記錄保留天數由(郵件過濾器 / 過濾器設定 : 保留天數)控制,逾期會自動刪除
- 若規則的「逾時動作」設為「不動作」,逾期未審核的信件會一直停留在待審狀態,直到記錄保留天數到期。若您發現待審區累積大量沒人處理的信,建議把逾時動作改為「放行」或「刪除」,避免信件無限堆積
- 審核人員是由規則指定的,若某位審核人員離職或帳號停用,該規則的待審信可能沒人處理;請定期檢查規則的審核人員名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