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頁列出被過濾規則轉寄出去的郵件。規則除了主要動作之外,還能額外開啟「轉寄指定人員」附加動作;符合規則條件的信件會另外轉寄給指定的地址,系統並在本頁留下一筆記錄,讓您確認哪些信件被轉到哪些地方。
什麼時候會用到這一頁:
- 主管問「那份客戶信件備份到底有沒有轉給我」,要確認轉寄是否真的觸發
- 想確認某條轉寄規則的收件對象是否正確(例如一時把
sales@打成sale@) - 稽核「有哪些信被轉到公司外部信箱」,確認沒有敏感信件外流
- 排除「信被轉寄後又進垃圾信處理」這類複合情境
不查這一頁的話:轉寄是背景自動發生的事,沒有記錄就無法確認到底轉了哪些信、轉去哪裡。
表格欄位
- 時間:郵件被規則處理的時間。可排序;篩選器為日期區間
- 方向:顯示為收信或寄信。可排序;篩選器為下拉選單
- 規則:命中的過濾規則名稱。可排序;文字篩選
- 主旨:點選主旨可開啟郵件檢視器,查看該封信的完整內容與附件。主旨下方會以小字顯示稽核記錄(日期、操作者與動作)
- 寄件人:寄件者位址,下方小字顯示來源 IP。可排序;文字篩選
- 認證:寄件認證資訊。不能排序,可用文字篩選
- 收件人:原始收件者(不是轉寄後的收件者)。不能排序,可用文字篩選
- 大小:郵件大小。可排序;範圍篩選
- 附件:附件圖示與數量
- 轉寄地址:本封郵件轉寄的目標地址。規則中設定多個地址時會逐列顯示,方便您一眼看出這封信被轉到幾個地方
轉寄是「附加動作」,與主要動作互不影響
這是本頁最重要、也最容易誤解的觀念:
- 轉寄是規則的附加動作,不受主要動作影響。即使該規則的主要動作是「直接刪除」「阻擋待審」「延遲發送」「放行」或「評為垃圾郵件」,只要轉寄開關是開的,符合條件的信件都會建立本頁記錄
- 因為附加動作與主要動作各自留下記錄,同一封信可能同時出現在本頁與其他紀錄區。例如一封被評為垃圾郵件又同時開啟轉寄的信,會同時出現在本頁與(郵件過濾器 / 垃圾郵件紀錄區)
- 因此本頁出現一筆記錄,不代表這封信有順利投遞給原收件者,只代表轉寄動作被觸發
是否真的寄出轉寄信,取決於兩個設定
- 寄信者(在規則的「轉寄指定人員」區塊):
- 留白=套用原寄件者(原封轉寄)。收件者看到的寄件者跟原信一樣,回信會回到原寄件者
- 填寫=以該寄信者重新包裝寄出,並由本機以 SPF/DKIM 簽章。適合想讓轉寄信看起來像由公司某個信箱發出(例如
noreply@yourcompany.com)的情境 - 格式錯誤時,規則存檔會顯示「寄信者格式無效,請使用 sender@example.com 或 名稱sender@example.com 格式」
- 不轉寄垃圾郵件:勾選後,被判定為垃圾郵件的信件不會真的轉寄,但本頁仍會留下記錄。也就是說「本頁有記錄」與「信真的轉出去了」不完全等價,需要搭配實際收件情形判斷
對選取的郵件執行的四個動作
勾選記錄後,表格上方工具列提供四個按鈕(一次最多 200 封,皆會先跳出確認視窗):
- 重新發送:以原收件者重新投遞原信,並重新經過過濾管線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重新發送選取的 N 封信?(將以原收件者重投,重新經過過濾管線)」
- ⚠️ 這是把信重投給原收件者,不是重做一次轉寄。若要補轉寄,請用「發送給」直接填轉寄目標
- 發送給:輸入新的收件者(多個以空白或逗號分隔),以原寄件者將原信重投給新收件者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發送給新收件者?」;未填收件者會顯示「請輸入收件者」
- 這是垃圾信:將原信複製到垃圾學習區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標記為垃圾信?」
- 這不是垃圾信:將原信複製到非垃圾學習區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標記為非垃圾信?」
動作完成後畫面顯示「已完成 N 封信的動作」;部分失敗時顯示「N 封失敗」並列出最多 5 筆失敗明細(#編號 原因),常見原因是原信檔案已不存在。每次動作都會留下稽核記錄,以日期、操作者與動作的小字顯示在該列主旨下方。
查詢、排序與整理
- 搜尋框提示為「搜尋主旨、寄件人、收件人、比對規則…」,實際比對寄件人、主旨、收件人、來源 IP、規則名稱。轉寄地址不能直接用搜尋框找;要確認某個地址收到哪些信,建議先用「規則」篩選出該條轉寄規則,再逐筆核對「轉寄地址」欄
- 日期區間可鎖定某段時間觸發的轉寄
- 篩選列:時間(日期區間)、方向(下拉)、主旨/寄件人/認證/收件人/規則(文字)、大小(範圍)
- 排序:時間、方向、規則、主旨、寄件人、大小可點擊標題排序;預設時間新到舊
- 每頁筆數預設 20,可調整(10~1000);另有「刷新」可手動更新
- 可勾選多筆按「刪除選取」移除記錄;未勾選時顯示「請選取要刪除的項目」,確認視窗為「確定要刪除選取的 N 筆記錄嗎?此操作無法復原。」,完成後顯示「已刪除 N 筆記錄」
注意事項
- 轉寄是規則的附加動作,不受主要動作影響:即使該規則的主要動作是直接刪除、阻擋待審、延遲發送、放行或評為垃圾郵件,只要轉寄開關是開的,符合條件的信件都會建立本頁記錄
- 因為附加動作與主要動作各自留下記錄,同一封信可能同時出現在本頁與其他紀錄區(例如既被轉寄、又被評為垃圾郵件)
- 是否實際寄出轉寄信,取決於規則中的兩個設定:「寄信者」留白為原封轉寄(套用原寄件者),填寫則以該寄信者重新包裝寄出;勾選「不轉寄垃圾郵件」時,被判定為垃圾郵件的信件不會真的轉寄,但本頁仍會留下記錄(郵件過濾器 / 過濾器設定 : 動作設定)
- 本頁只記錄觸發轉寄的事實與轉寄地址,不顯示轉寄信後續的投遞結果。轉寄信若投遞失敗,不會在本頁顯示失敗,需到(郵件伺服器 / 儲列管理)或(系統日誌 / SMTP日誌)查看
- 「刪除選取」會移除記錄並連帶清除該筆保存的原信副本(同一封原信若仍被其他記錄共用則保留);原信副本清除後就無法再對該筆重新發送。已經送出的轉寄不會因此取消
- 記錄保留天數由(郵件過濾器 / 過濾器設定 : 保留天數)控制,逾期會自動刪除
- 若轉寄規則同時寄給公司內部與外部地址,建議定期檢視本頁,確認轉寄範圍沒有隨著規則調整而意外擴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