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頁列出被過濾規則自動回覆的郵件。規則除了主要動作之外,還能額外開啟「自動回信」附加動作;符合規則條件的信件,系統會以設定好的主旨與內容自動回覆給原寄件者,並在本頁留下一筆記錄,方便您確認哪些信件被自動回覆過。
什麼時候會用到這一頁:
- 設定「請假自動回覆」後,想確認系統是否真的對每封來信都回了
- 客戶說「我沒收到你們的自動回覆」,要查是不是信件不符條件、或是被「不回覆垃圾郵件」擋掉
- 稽核自動回信規則的觸發量,確認沒有對大量廣告信回覆而浪費資源
- 排查「自動回覆與自動轉寄同時開啟」時,哪一封信各自觸發了什麼
不查這一頁的話:自動回信是背景發生的事,沒有記錄就無法確認系統到底回了哪些信、有沒有漏回。
表格欄位
- 時間:郵件被規則處理的時間。可排序;篩選器為日期區間
- 方向:顯示為收信或寄信。可排序;篩選器為下拉選單
- 規則:命中的過濾規則名稱。可排序;文字篩選
- 主旨:點選主旨可開啟郵件檢視器,查看該封原信的完整內容與附件。主旨下方會以小字顯示稽核記錄(日期、操作者與動作)
- 寄件人:原信寄件者位址,下方小字顯示來源 IP。可排序;文字篩選
- 認證:寄件認證資訊。不能排序,可用文字篩選
- 收件人:原信收件者。不能排序,可用文字篩選
- 大小:郵件大小。可排序;範圍篩選
- 附件:附件圖示與數量
本頁記錄的是原信(觸發回覆的那封信),不是系統送出的回覆信。也就是說您在這裡看到的主旨,是「對方寄來的那封信」的主旨,不是「系統回覆出去」的主旨。
自動回信是「附加動作」,與主要動作互不影響
- 自動回信是規則的附加動作,不受主要動作影響。即使該規則的主要動作是「直接刪除」「阻擋待審」「延遲發送」「放行」或「評為垃圾郵件」,只要自動回信開關是開的,符合條件的信件都會建立本頁記錄
- 因為附加動作與主要動作各自留下記錄,同一封信可能同時出現在本頁與其他紀錄區。例如一封被直接刪除又同時開啟自動回信的信,會同時出現在本頁與(郵件過濾器 / 刪除郵件紀錄區)
- 因此本頁出現一筆記錄,不代表原信有投遞給收件者,只代表回覆動作被觸發
回覆內容怎麼來的
回覆的主旨與內容在規則中設定,兩者都可使用 #FROM#、#TO#、#SUBJECT#、#BODY# 變數(郵件過濾器 / 過濾器設定 : 動作設定):
#FROM#:原信寄件者(也就是回覆的對象)#TO#:原信收件者#SUBJECT#:原信主旨#BODY#:原信內容
系統有預設範本可直接使用,例如回覆主旨預設為「#FROM# 您的來信已收到,我們會在最短時間內回覆您」,回覆內容預設會把原信內容附在回覆中。
- 回信寄件者:留白時,以該封信的第一位收件者為寄件者。例如原信寄給
sales@yourcompany.com,回覆信的寄件者就是sales@yourcompany.com。若要固定用某個信箱(例如noreply@yourcompany.com),請在此欄填寫 - 不回覆垃圾郵件:勾選後,被判定為垃圾郵件的信件不會真的送出回覆,但本頁仍會留下記錄。因此「本頁有記錄」與「對方真的收到回覆」不完全等價
對選取的郵件執行的四個動作
勾選記錄後,表格上方工具列提供四個按鈕(一次最多 200 封,皆會先跳出確認視窗):
- 重新發送:以原收件者重新投遞原信,並重新經過過濾管線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重新發送選取的 N 封信?(將以原收件者重投,重新經過過濾管線)」
- ⚠️ 這是重投原信,不是重寄自動回覆信。若您想補發一封回覆給對方,請改用「發送給」直接填對方的信箱
- 發送給:輸入新的收件者(多個以空白或逗號分隔),以原寄件者將原信重投給新收件者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發送給新收件者?」;未填收件者會顯示「請輸入收件者」
- 這是垃圾信:將原信複製到垃圾學習區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標記為垃圾信?」
- 這不是垃圾信:將原信複製到非垃圾學習區
- 確認視窗:「確定將選取的 N 封信標記為非垃圾信?」
動作完成後畫面顯示「已完成 N 封信的動作」;部分失敗時顯示「N 封失敗」並列出最多 5 筆失敗明細(#編號 原因),常見原因是原信檔案已不存在。每次動作都會留下稽核記錄,以日期、操作者與動作的小字顯示在該列主旨下方。
查詢、排序與整理
- 搜尋框提示為「搜尋主旨、寄件人、收件人、比對規則…」,實際比對寄件人、主旨、收件人、來源 IP、規則名稱
- 日期區間可鎖定某段時間觸發的自動回信(例如請假期間)
- 篩選列:時間(日期區間)、方向(下拉)、主旨/寄件人/認證/收件人/規則(文字)、大小(範圍)
- 排序:時間、方向、規則、主旨、寄件人、大小可點擊標題排序;預設時間新到舊
- 每頁筆數預設 20,可調整(10~1000);另有「刷新」可手動更新
- 可勾選多筆按「刪除選取」移除記錄;未勾選時顯示「請選取要刪除的項目」,確認視窗為「確定要刪除選取的 N 筆記錄嗎?此操作無法復原。」,完成後顯示「已刪除 N 筆記錄」
注意事項
- 自動回信是規則的附加動作,不受主要動作影響:即使該規則的主要動作是直接刪除、阻擋待審、延遲發送、放行或評為垃圾郵件,只要自動回信開關是開的,符合條件的信件都會建立本頁記錄
- 回覆的主旨與內容在規則中設定,兩者都可使用
#FROM#、#TO#、#SUBJECT#、#BODY#變數;「回信寄件者」留白時,以該封信的第一位收件者為寄件者(郵件過濾器 / 過濾器設定 : 動作設定) - 勾選「不回覆垃圾郵件」時,被判定為垃圾郵件的信件不會真的送出回覆,但本頁仍會留下記錄
- 本頁只記錄觸發自動回信的事實,不顯示回覆信後續的投遞結果,也沒有重寄或補寄回覆的功能。回覆信若投遞失敗,需到(郵件伺服器 / 儲列管理)或(系統日誌 / SMTP日誌)查看
- ⚠️ 自動回信要小心「回覆迴圈」:若兩台都設了自動回信,可能互相回覆個不停。建議規則條件加上方向限制(例如只針對收信方向)、並勾選「不回覆垃圾郵件」降低波及範圍
- 「刪除選取」會移除記錄並連帶清除該筆保存的原信副本(同一封原信若仍被其他記錄共用則保留);原信副本清除後就無法再對該筆重新發送。已經送出的回覆信不會因此取消
- 記錄保留天數由(郵件過濾器 / 過濾器設定 : 保留天數)控制,逾期會自動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