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通訊錄愈來愈多本,或想把某位聯絡人從小清單移到常用的那一本時,可以使用「搬移/複製」功能。搬移是把聯絡人換到另一本通訊錄,複製則是保留原處、另外再放一份到目標通訊錄。
搬移與複製的差別
兩者的操作方式完全相同,差別只在一個勾選項:
| 原處的資料 | 目標的資料 | |
|---|---|---|
| 搬移(不勾「複製模式」) | 會被刪除 | 新增一筆 |
| 複製(勾「複製模式(保留原處)」) | 保留不動 | 新增一筆 |
因為搬移會刪除原處的資料,搬移無法復原;如果只是想在另一本通訊錄也能看到同一個人,請用複製。
操作步驟
- 在聯絡人清單中,勾選要搬移或複製的一位或多位聯絡人。
- 工具列出現「搬移/複製 (N)」按鈕,點選後開啟「搬移/複製聯絡人」視窗。
- 視窗上方會顯示「將選取的 N 位聯絡人:」,確認筆數是否正確。
- 在「目標通訊錄」下拉選單中選擇目的地。
- 決定是否勾選「複製模式(保留原處)」:
- 勾選=複製,原處的聯絡人會保留
- 不勾選=搬移,原處的聯絡人會被刪除(欄位下方的說明文字為「不勾選則為搬移(原處刪除)」)
- 點選「執行」,完成後畫面會顯示結果。
目標通訊錄有哪些
下拉選單中會列出:
- 「我的通訊錄(您的帳號)」
- 通訊錄樹中所有可寫入(有 RW 標記)的通訊錄,包含共用通訊錄中可寫入者,並以縮排顯示上下層關係
- 目前所在的通訊錄不會出現在清單中(避免搬移到自己身上)
唯讀的通訊錄不會出現在選單裡。若您預期的目標不在清單中,表示該本通訊錄不開放寫入(通訊錄 / 與公司通訊錄的關係)。
同名衝突怎麼處理:跳過,不覆蓋
如果目標通訊錄中已經有姓名相同的聯絡人,那一筆會被跳過,目標原有的資料不會被覆蓋,原處的資料也不會被刪除(搬移模式下也一樣)。
系統判斷「同名」的依據是姓名。也就是說:
- 目標已有一位「王小明」→ 您要搬入的「王小明」會被跳過
- 姓名不同、但電子郵件相同 → 不會被視為同名,會正常搬入(因此可能出現兩筆 Email 相同的資料)
如果您想更新目標那一筆的內容,請直接到目標通訊錄編輯它(通訊錄 / 新增、編輯與刪除聯絡人),不要用搬移來覆蓋。
執行結果怎麼看
完成後會以一段訊息回報,可能包含三種數字,並以「,」串接:
- 搬移成功 N 位 或 複製成功 N 位:實際處理完成的筆數
- 跳過 N 位(目標已存在):目標通訊錄已有同名聯絡人而略過的筆數
- 失敗 N 位:處理過程發生錯誤的筆數
例如:
- 「複製成功 3 位」=3 筆都複製完成
- 「複製成功 3 位,跳過 1 位(目標已存在)」=3 筆複製完成,另有 1 筆因為目標已有同名聯絡人而未處理
- 「搬移成功 2 位,失敗 1 位」=2 筆搬移完成,1 筆失敗(原因見下)
如果三種數字都沒有(例如選取的資料在過程中已被其他人刪除),畫面會顯示「操作完成」。
「失敗」通常代表什麼
失敗的筆數最常見的原因有兩個:
- 權限不足:來源或目標通訊錄對您不是可寫入的狀態(例如權限在您操作的期間被調整)
- 資料在過程中變動:該筆聯絡人已被刪除或搬走
搬移/複製需要寫入目標通訊錄,搬移還會刪除原處的資料,因此來源與目標都必須是您有寫入權限的通訊錄。權限不足的筆數會列入「失敗」,已成功搬移的筆數不會因此回滾。
常見誤解與陷阱
- 以為勾了「複製模式」還是會搬移:勾選=複製(原處保留),不勾=搬移(原處刪除),兩者的預設是不勾(即搬移),執行前請務必確認
- 同名但其實是不同人:系統只看姓名,若兩位同事同名,第二筆會被跳過;建議先編輯其中一筆的顯示名稱再做搬移
- 搬移後在原通訊錄找不到人:這是正常的,搬移已完成、原處已刪除
- 一次處理多筆時只看總數:建議先確認工具列上顯示的筆數(N)與您預期一致,再按「執行」
注意事項
- 搬移無法復原:執行前請確認目標通訊錄選對了
- 同名不覆蓋:目標已有同名聯絡人時一律跳過;要更新內容請直接編輯目標那一筆
- 一次可以處理多筆,結果會一起回報
- 共用通訊錄的變更同事會立刻看到,將聯絡人搬入共用通訊錄前請確認那是您負責維護的部分